若您患病或非因公受伤且需停职接受治疗,我们将依据您的实际参与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为您提供适当的医疗假期。
具体规定如下:
1.首先,如果您的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而您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也未达五年,那么您将有资格享受到三个月的医疗假期;若您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已超过五年,那么您将享受到六个月的医疗假期。
2.其次,如果您的实际工作年限已经超过了十年,但您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仍未满五年,那么您将有机会享受到六个月的医疗假期;若您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已超过五年但不足十年,那么您将享有九个月的医疗假期;若您的服务年限在十年至十五年之间,您将有资格享受到十二个月的医疗假期;若您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在十五年之上但是未满二十年,那么您将享受到十八个月的医疗假期;若您在本公司的服年限已超过二十年,那么您将有机会享受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假期。
请您放心,在此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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