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如遭受欺骗导致交纳了定金,此时依然可以追回定金权益。定金主要是作为一种法律保障措施,用以督促购房者切实遵守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和条款,确保合同能够得到顺利执行。
然而,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造成无法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其将失去要求归还定金的权利;反之,如果是由于开发商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并且存在违法销售行为,那么开发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以双倍金额返还给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开发商尚未取得全部合法手续的前提下,严禁收取任何具有定金性质的款项,否则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欺诈行为,购房者有权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对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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