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棚强拆是否应该成为老旧小区改造的一部分?
时间:2023-07-03 10:13:29 31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老旧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老旧小区0.25元月平方米根据市物价部门昨发布的《关于公布扬州市区基本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的通知》,市区实施基本物业服务的老旧住宅小区,向业主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的标准为0.25元月平方米。

老小区改造都是改造些什么

老小区改造:首先公共设施,比如消防设备、水源、通道、电气改造、燃气敷设或电梯等。其次环境改造,比如增加绿化率,地面破损的维修工作,清除违章建设等。最后室内改造,比如老小区的供暖设备的更换改造。

一个和谐的社区必然要有一个好的环境,要有人文环境的存在。一个环境优美的生活空间,能够让人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和谐,有助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因此老旧小区改造,处理可以改善小区生活环境外,还能够协调社区内各方面的关系,化解不和谐因素,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第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可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有关内容和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在双方约定后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业主进行明示。第十条实行明码标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执行新标准前一个月,将所标示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应标示新标准开始实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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