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材料是:
一、就医选择。
选择具有生育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医疗服务。
二、提供材料。
在就医期间,需要收集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4.孕妇保健手册(产检记录);
5.医生开具的病历、检查报告、化验单等相关医疗文件;
三、医疗费用结算。
在就医期间,向医疗机构结算产检和分娩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自费支付,可以使用医保卡进行费用结算。使用医保卡时,医保部分费用直接从医保账户中扣除。
四、提交申请材料。
将以上材料和文件提交给当地社保局或指定的报销窗口。
五、审核和报销。
社保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社保部门安排报销款项到指定银行账户。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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