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屋拆迁如何补偿不同地方的拆迁或征地政策不同,应按照当地的拆迁或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是对房屋产权即所有权的补偿。至于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情况:
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没有过户给你。
在这种情况下,赔偿金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中指定的业主。你可以向出售你房子的人索赔。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
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房产证的。参与违法建设的,可以不予赔偿。城乡规划法施行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充分考虑历史情况,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所以各地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设,又没有产权证,那么一般可以得到适当的补偿。有关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二)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三)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
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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