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二手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的医疗费用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用应按照医院费用清单支付,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二手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这些费用应按照正常情况下医生开具的医院费用清单来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关规定,单独计算。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5、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6、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
7、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确定;
8、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二 手 车 交 通 事 故 赔 偿 标 准 是 多 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由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故障,影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在未造成损失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已逸逸或者逃逸,无法确定损失赔偿义务人的。
因此,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二手车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的过错导致的,则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则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手车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的过错导致的,则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则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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