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同意工伤具体处理如下:
1、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
工伤赔偿如下:
1、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
2、造成伤残的赔偿;
3、造成死亡的赔偿;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工伤骨折工伤索赔标准
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为:
(一)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全文6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