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所涉及合同效力如下: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
一房二卖合同效力几年
一房二卖合同不一定有效力,具体如下:
1.先、后买受人中有一个买受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均签订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则所涉及的买卖合同为有效或为可撤销。
2.先、后买受人中有一个买受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签订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的合同,为有效合同;签订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3.先、后买受人都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只要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所有的买卖合同均为有效或为可撤销。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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