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登记变更需要的材料:
(一)企业: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证件: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承继原纳税人债权债务及帐务连续核算证明;
(5)国税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6)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明。
(二)个体: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证件: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承继原纳税人债务及帐务连续核算证明;
(5)国税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
(6)主管国税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明。
二、税务登记变更的注意事项:
1.对变更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注册类型、核算形式、辖区间变更地址等事项,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清税清票及进行税务检查。
2.对于变更组织机构代码的一般纳税人,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申请理由“栏填写变更事项,在“备注“栏填写“认定事项变更“,重新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对变更除组织机构代码外的其他认定事项的纳税人,其变更税务登记内容涉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同时一并换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3.所有出口退(免)税企业在办理CTAIS内容变更时,如变更涉及上表中的进出口业务,需同时填写《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申请表》或《出口企业退税帐户确认书》(变更银行帐号)等相关表格及时办理进出口业务的相应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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