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入户申请书》。2、《出生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3、婴儿父或母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上户口,需要带双方的结婚证,结婚证是判断父母是否达到结婚年龄,还有就是是否私婚,没有结婚证是无法上户口的。5、户口登记机关应裁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6、如果是二胎的话,上户口,就需要携带其它的一些材料,社会抚养费的票据,然后开具二胎准生证。
婴儿办社会保障卡需要什么证件
婴儿办社会保障卡所需证件如下:
1、办社保卡需要带身份证、户口簿;
2、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以及一寸白底照片2张。
婴儿办社会保障卡流程:
1、参保少儿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参保申报资料;
2、参保少儿监护人按参保要求认真填写好相关表格并进行网上申报参保信息,准备所需参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申报;
3、社保机构受理参保资料,审核参保信息,录入参保信息,建立社保征收台帐并通过计算机系统在银行托收应征费用;
4、少儿医保费托收成功后,参保少儿监护人可向社保机构申请制作少儿医疗保险证,在少儿保险征收窗口打印制证清单后,到社保制证窗口代缴制证费并办理制证手续;
5、自受理制证手续20个工作日后,参保少儿监护人到社保托收机构领取少儿医疗保险证并发放至参保人手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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