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6年发布的第41号文件——《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我们将严格遵守2019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准则,以全省在岗职工每月平均工资的最高110%以及该百分比的最高3倍和最低60%为基准,分别确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申报上限与下限。在此基础上,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设定为16,327.86元/月,而下限则定为3,265.57元/月。
同时,在失业保险的申报方面,单位缴费基数将参照上一年度本单位的全额工资总额进行计算;
至于个体劳动者的缴费基数,他们需要依据自身在上一年度内的月平均实际收入来进行申报。为了确保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将被严格管控,通常情况下不得低于所在城市当年度的最低工资水平。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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