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缴纳年限需按照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内容如下:
1、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5周年以上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0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30周年不满35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满12周年,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不足30周年的,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在12周年基础上相应增加不足30周年的差额年限,作为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缴满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参保期间,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每年均要缴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针对男女的规定不同,其中要求男满25年、女满20年。但要是针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即使不满足这个年限要求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吉林省医保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吉林省医保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六十五。
医保一般指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医保报销所需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医保卡丢失补办的手续如下:
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应立即拨打医保自助语音电话12333;
2、可同步办理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的口头挂失。口头挂失有效期为15天,口头挂失有效期内仍需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如不办理,口头挂失将在15日后自动解除;
3、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丢失确认无法找回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书面挂失,并打印当地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单。委托代办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
4、社保功能挂失后,须本人持当地市社会保障卡补发领取》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立即到社保卡开户银行,按银行规定办理金融功能书面挂失。书面挂失后不能办理解除挂失业务,原卡终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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