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拆迁职工会给予经济补偿。因为工厂的搬迁,工人和工厂所签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工人不愿意跟随其搬迁的,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应该向工人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应该按照工人在工厂工作的时间进行支付。
一、员工不随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可以。因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但是劳动者不愿意随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室外动力电梯对工厂拆迁动力电梯补偿标准怎么做
协商或者评估损失都可以。设备折旧处理费用。工厂应提供工厂内无法拆除的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发票。其他的搬迁费用。厂内移动设备等设施的搬迁费用,由双方自行按搬迁数量和距离自行计算,双方同意。如果你提前搬家,会有奖励费。动力电的拆迁应该根据房产估价进行估算,谈判,如果工厂有合法手续,且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因为作为厂房,搬迁必然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在补偿中也会相应加以考虑。
三、政府规定员工搬迁我公司不予赔偿怎么办
工厂搬迁,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并选择:
一是考虑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果同意,劳动者可继续履行作出变更后的劳动合同;
二是如果不同意新协商的劳动合同内容,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后选择离开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全文9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