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证的补办,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耕地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
耕地土地证丢失后可以到当地国土所或分局查阅你的原始登记档案,找到土地证的证号或宗地编号,再到报社办理一个遗失声明就差不多可以了。
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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