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金额、补偿方式和支付期限;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面积和地段、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所达成一致的协议。
既然是双方统一意见后才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那么就代表双方承认、认可这份协议中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如需更改,必须经对方同意,并协商一致。
一方拒绝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实践中,房屋拆迁一旦确定,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明确约定内容,否则,双方很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具体地说,拆迁补偿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具体的拆迁补偿措施。
实际上,拆迁补偿既有货币补偿,又有产权置换。使用货币补偿时,应明确补偿金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补偿金额。
以产权置换的话,置换地点及置换面积应作详细约定,以免签订协议.在房屋拆除后,双方可能再次发生纠纷。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安置房屋交付的期限。
根据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全额到位.专门户存.专款专用。因此,拆迁方在做出决定之前,就必须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因此,在拆迁协议中,也可以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屋等的交付时间。
3.违约责任。
一般说来,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就不能交房,或者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就可以按照协议积极进行维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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