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诉讼赔偿金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条例第6条第1款称为价格外费用,包括价格外向购买者征收的手续费、补助金、基金、资金筹集、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支付利息、赔偿金、代理费、包装费、包装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等各种性质的价格外费。但是,以下项目不包括:(1)受托加工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代理支付的消费税(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理运输费用:1、运输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发行给购买者的2、纳税人将该发票交给购买者的。(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4)在销售货物的同时代理保险等向购买者征收的保险费和向购买者征收的购买者支付的车辆购买税、车辆牌照费。
肖像权侵权赔偿金额
在具体的民事案件中,关于侵犯肖像权的赔偿,现行法律中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应当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来综合确定具体的金额。因此,关于侵犯肖像权的赔偿,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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