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保单位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操作并上报有关材料
(一)、参保人员准备工作:
1.参保人员应准备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缴费人员类别为农民工的不需要照片】
2.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身份证号码。凡《居民身份证》与《户口薄》记录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不一致的参保人员,应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校验一致后再参保。
3.填写草表。请参阅《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与个人基本信息采集数据项填写说明》填写,定点医疗机构本人应本着“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选择最少两家最多四家,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院、专科医院,A类医院可不选)。【缴费人员类别位本地农民工、外地农民工的,定点医疗机构只能在北京市社保中心制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两家。】
(二)、信息录入及报盘:
1.录入单位及个人信息(各项指标依据〈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与个人基本信息从采集数据项填写说明〉准确无误、如实填写,凡蓝色项目位必录项),录入完毕后保存并打印出单位信息和个人情况登记表(表三)。【缴费人员类别位本地农民工、外地农民工的不需打印个人情况登记表(表三)】。
2.打印的个人信息表(表三)由本人或委托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应特别注意核对身份证号码、姓名、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单位经办人签字,然后贴上照片,撕下回执交本人妥善保存。
3.做增员,打印表八
点击个人变更登记→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待选人员列表中选中要增加的人员→点击〉或》→选择个人缴费原因新参统后点设置→增员→打印表八
4.信息报盘
点击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点击[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查看所要报盘的人员信息,若正确则点击报盘→在另存为界面选择→保存在U盘(文件名不用修改)保存→提示数据导出成功(文件为.dat格式)
(三)、上报材料:
1.填好了比例数并盖有公章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依照**社医发[2001]16号、**社医发[2003]52号文件规定,单位应制定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具体实施办法并用A4纸打印出来,或直接到医保科领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样表填比例,盖章;
2.数据U盘(盘中信息与纸介信息应一致);
3.打印的单位信息表/个人情况登记表(农民工不需表三)和增员表(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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