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费用是按照财产数额的不同而不同的,如果离婚诉讼中涉及的争议的财产标的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的,每件案件需要向法院交纳30元;超过1000元不超过10万元的部分,需要按标的额的1%交纳;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交纳超过的部分0.5%。但是,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能超过5000元。所以应当根据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财产标的额来确定。
一、财产保全的费用是什么?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300万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因此300万要交5000元保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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