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险惊现双重标准最近,陈先生正为买房奔走办理90万元的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陈先生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一份房贷险,银行才能为他放贷。然而,在购买房贷险时,陈先生遇到了一段小插曲。保险公司认为陈先生贷款金额较高,表示只愿意向他出售房贷险老保单。
新老保单差别老保单指的是什么呢?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老保单与新保单只是公司内部的说法,其实基本没有差别,价格也相差无几。
陈先生经保险业内人士指点后才明白,所谓老保单与新保单的最大差别在于,所谓老保单中并没有贷款人意外伤亡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老保单遵守的是2001年之前的房贷险条款。2001年,在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的促成下,各保险公司在房贷险条款中增加了保险公司对贷款人由于意外死亡、重大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还贷等情况进行赔偿的内容。
这一条款的增加,就像无形中给保险公司绑上了一个定时炸弹,风险大大增加。一位财险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可是,当保险责任增加时,保单的费率计算方式却远远滞后,从现在的房贷险保费看起来,无法承受这一条款带来的风险。
双重标准乍现目前,多家沪上保险公司以或公开或隐藏的方式,向贷款者销售老保单,使得4年前的房贷险保单再出江湖。
但是,很多投保人并未像陈先生那么幸运,能够了解到老保单与新保单在责任范围上的差异。分析人士认为,这一现象意味着目前沪上房贷险市场事实上存在着双重标准,监管部门应当提醒投保人注意,在购买房贷险时获得必要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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