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属于婚前财产:1。婚前夫妻各自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继承或赠与的财产等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权,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婚前个人财产的利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婚后以另一形式表现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什么是个人婚前财产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以下的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如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和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的财产。还有婚前各自购置的物品。
(二)复员、转业的军人带回来的医疗费用和回乡生产补助费用,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三)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等。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四)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个人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五)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约定和双方协议或双方承认的口头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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