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南水北调工程易县段41标施工单位
乙方:裴山镇北街村委会
协议内容:乙方现有林地沟一条,面积约50亩左右(以最后实际丈量为准)作为甲方临时占地,乙方将地表附着物清除后,交甲方弃渣土弃。
协议要求:
1、甲方保证沟内下渣上土,上层土厚度不低于1米,将沟与两侧地面添平。
2、弃渣弃土运输车辆需穿京赞公路,有乙方与交通部门协商,保证京赞线段畅通。
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藏彦龙
乙方:北街村委会
200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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