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
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法定解除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情形:
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3、一房二卖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4、房屋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无法办理产权证
6、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
7、开发商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根本违约,致使购房人在购房时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不可抗力
9、不属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现在在签订额合同时无法预料的情形,继续履行合同无必要,或者也无法履行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买卖合同解除后代表着双方会解除合作的关系,但对于预付的货款是否会全额的退还就要看具体的情况,而且还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所以,合同的解除的方式不同所存的处理方式就会不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全文6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