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用后未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失业人员)。男55周岁、女45周岁以上人员,失业状态下,才能申请。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地无业农民,持《失业证》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就业部门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等待遇的手续,就业部门按规定提供失业保险待遇和再就业服务,为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审核办理《再就业优惠证》。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什么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对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之内到社保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手续,所须材料: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就业登记证》;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
二、失业保险金可以补领吗
失业保险金不可以补领。如果错过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即不能补领,需等到下次失业时才可领取。失业保险规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如下: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二、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程序如下: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2、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3、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
4、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5、失业救济金委托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总的来说,失业保险金不可以补领。如果错过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即不能补领,需等到下次失业时才可领取。
全文8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