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复婚登记资料所需有哪些
离婚后复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5.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二、复婚有哪些程序
复婚有如下程序: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民政局复婚需要多久
民政局复婚需要1天。
只要手续齐全,复婚手续当天就可以办理好。办理复婚和办理结婚的手续差不多,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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