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违约,押金将无法退还。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出租人租赁的房屋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承租人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形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
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
租房子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租满12个月。
但是有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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