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定金合同及其法律意义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
定金合同的法律效力分别有下面几点: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须承受双倍返还定金的惩罚;交付定金一方违反合同所付定金不予返还;定金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项
1.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因此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2.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
3.明确款项的性质,标明“定金”字样
签订定金合同应当标明“定金”字样。“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不发生定金的效力。
4.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
违约金属于违约责任,定金则属于担保方式,两者不能混同。
5.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
在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在发生争议时才能便于执行。
定金合同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有可能让定金合同失效或者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定金数额不宜过高,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的方式来制定,如果有发现合同不合规定的要及时的进行矫正重新编写合同。
三、定金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定金合同不是诺成合同,是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说,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违约是要付出赔偿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