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代书遗嘱的,代书遗嘱生效后,遗产要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继承人可以持房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是什么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是:
1、如果是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向相关部门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即可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如果是法定继承的,由所有的继承人携带身份证、以及房产分配协议等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到遗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屋继承过户。
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可以由继承人保管吗
代书遗嘱由谁保管,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代书遗嘱可由继承人或者遗嘱人生前保管,如果有遗嘱执行人,也可以由遗嘱执行人保管。只要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由谁保管对其并无影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三、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应该具备的条件如下:
1、代书遗嘱必须由被继承人亲自口授内容,并且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写;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以是代书人;
3、遗嘱见证人必须亲自见证代为书写的遗嘱的全过程;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需要在遗嘱上签字,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的生效需要符合遗嘱有效的实质性要件和形式要件。本质要件是首先要保证遗嘱在内容上合法有效。遗嘱的内容必须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处分的遗产也必须是个人的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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