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代书遗嘱: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表述,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的姓名。
代书遗嘱范文是怎样的
立遗嘱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族,现住_____,身份证号:_____。
现因为立遗嘱人年事已高,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因此乘现在精神清醒特立以下遗嘱:
1、关于本遗嘱
(1)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3)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部分财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4)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2、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于_____年_____月取得了位于_____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
(2)自愿将该房屋赠与_____个人。
(3)必须对_____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取消_____对本房屋的继承权。
3、其他:
(1)本遗嘱一式三份,由_____、_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2)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签字):_____
代书人(签字):_____
受益人签字认可本遗嘱及内容(签字):_____
同意按该遗嘱进行继承。
(公证处盖章)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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