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特种治疗:《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种治疗备案单、证历本。
2、特殊用药:《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用药备案单、证历本。
办理程序:
1、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填写《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种治疗备案单或《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用药备案单,并经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2、持办理材料,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相关事项:
委托办理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即时办理。
文件依据: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委[2007]42号)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市委办[200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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