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剥离与处置的区别与联系
时间:2023-08-18 03:30:32 4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企业资产剥离是指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以获取资金或进行资产优化。这种行为在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也是正常的。企业资产剥离可能是为了清算一些盈利不佳的资产,但也可能是企业资金上出现了问题。然而,在进行资产剥离时,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企业资产剥离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将企业的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转让给总公司(母公司),使其购买或直接转售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二是通过拍卖或直接出售企业的实体资产和无形资产如物资、房产、商标等。企业资产剥离正常情况下是合法的,也是正常的,有可能是清算一些盈利不佳的资产,但更多是企业资金上出现了问题。

3. 企业资产剥离的影响

企业资产剥离可能会对相关方产生一定影响。根据《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应当公平、公正地处理企业资产,确保各方合法权益。若企业资产剥离导致相关方权益受到侵害,受损失方有权依法追求赔偿。此外,《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也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公司治理有关的各项信息,不得隐瞒或者虚假记载。若公司对资产剥离作出决议,应当事先披露并征得相关方的同意。因此,企业在进行资产剥离时,需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相关方的权益,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企业资产。

企业资产剥离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将企业的有价证券转让给总公司,二是通过拍卖或直接出售企业的实体资产和无形资产。企业资产剥离需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相关方的权益,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企业资产。若企业资产剥离导致相关方权益受到侵害,受损失方有权依法追求赔偿。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转让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的转让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债券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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