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员工如何处理辞职后的社保问题
劳动者从公司离职后,可以由原公司在十五日内及时为其转移社保;如果找到新单位的,可以转移新单位,由新单位和本人共同参保缴费;如果暂未重新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及时参保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三、公司给员工交社保最低标准是多少
公司给员工交社保的最低标准,是根据员工参保缴纳的基数多少来确定的。缴费基数假定为3000元,单位承担20%的养老保险费,个人承担8%的养老保险费。各地缴费基数等级多,有下限和最高上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下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n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n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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