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共同房产的情况: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
1、要先准备好相关证件。需要准备的证件一般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复印件。准备齐全后,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提交减名字申请;
2、工作人员会对受到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准备齐全的,会分派序号,并且可以拿着序号到相关的窗口办理手续;
3、办完后,可以在房产证上去掉其中一个人的名字。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七条,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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