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候,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同时生活的一方容易患严重疾病,或者因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会虐待子女,或者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另一方共同生活,有能力抚养子女;
4、如果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办理,在双方对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协商一致后就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对此出现了任何的分歧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后,也是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起诉申请来要求法院进行判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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