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法律法规,是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是30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我国的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为离婚登记手续太过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逐年增多。一般情况下,离婚冷静期通常是指,在夫妻双方离婚期间,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直到双方都已经考虑清楚后再做是否离婚的决定。目前离婚冷静期只是在政府机关之中实施。增加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也只是在民法典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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