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中的代位权
时间:2021-11-15 02:01:37 37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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