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工试用期未签署劳动合同怎么办
关于临时工未签署劳动合同问题,建议可以积极联系用人单位进行商讨,达成协议并签署劳动合同。从实际情况来看,许多机构都会聘用临时工来协助日常操作,然而,很多人都误以为临时工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我国《劳动法》的严格规定,只要劳动者在由任何法人设立的组织(无论是政府部门、公共机构,还是商业实体)从事相关工作,那么这个法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因此,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农民工从事清洁或其他后勤保障工作时,因为这些农民工并非有一定编制的正式员工,所以用人单位为了减少麻烦常常会忽视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无疑是违背了劳动法的真实精神的。综合来看,临时工也同样适用签署劳动合同之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临时工资要报个税吗
关于临时劳务工作者,您是否了解其净收入是否已超过五千元人民币?若超出该数额则需交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反之,若未达到此界限,则无需为此支付税费。就临时劳务工作者个税征收问题而言,应按照"工资薪资"项目进行操作:如果临时工、季节工与特定公司签订了长期或短期限的劳务合同或协议,并且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他们的薪酬将被考虑在预先扣除税务部分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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