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对于不注销、不报税的公司早就有明文规定的处罚,不运营的公司一定要及时注销。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第三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吊销。
二、公司黑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作何事务都会比较麻烦。
三、法人黑名单
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失,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主要是: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的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应提交)。主要内容:
(1)公司解散原因及股东会同意解散意见;
(2)决定成立清算组并明确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人选;
(3)股东会认为应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清算组应履行的职责等)。
3、清算报告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债权债务清算终结的裁定书。清算报告主要应载明的内容:
(1)清算基准日公司的基本资产负债情况;
(2)公告情况;
(3)债权债务及对外投资的处理情况;
(4)债权债务处理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5)附件(资产负债表、剩余财产分配情况表)。
4、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的确认书。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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