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暴力的警告信是什么?对实施家庭暴力的人,公安机关处理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那么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以对其发出警告信。警告应记录施暴者的身份、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和不再发生家庭暴力的警告。
2。警告系统适用于什么范围?
预警制度只针对未依法惩处的轻微家庭暴力,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与行政处罚紧密相连。面对轻微家庭暴力或不宜直接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将采取“警告”的形式督促违法者改正,但不得以警告代替行政处罚或处罚。
4。警报系统的时限是多少?
家庭暴力预警由当地派出所自接到家庭暴力报警之日起三日内决定实施。此外,社区民警和村(社区)妇联要在一个月内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5。如何评估预警系统?
家庭暴力预警系统在中国是独一无二的,将进一步完善。这是警方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一种补充方式,有可能成为未来反家庭暴力法的内容之一。2013年7月,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家庭暴力预警系统。加强家庭暴力防控,保护受害人权益,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据统计,江苏省南京市作为试点城市,向80余名违法者发出了“家庭暴力警示信”,未发现二次家庭暴力。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公安机关制作的家庭暴力警示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家庭暴力致人身伤害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发生前已经公安机关训诫的,可视为人民法院酌情从重处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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