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如何选择经济合同纠纷仲裁管辖地
时间:2023-06-22 02:06:05 2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当事人应当如何选择经济合同纠纷仲裁管辖地

当事人应当如下选择经济合同纠纷仲裁管辖地:

按照法律规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中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经济合同纠纷仲裁时效是多久

经济合同纠纷仲裁时效是一年,当双方因为经济合同发生纠纷的,如要采取仲裁的手段,应当在当事人得知自身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这个期间内,发生特殊情况不能申请的,仲裁时效中止,等不利因素消失后,仲裁时效继续计算。

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的原则。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无权主动提起案件,提案是由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仲裁机关申请。申请仲裁的期限是以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仲裁机关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7日内立案;反之,在7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三、经济合同仲裁费收取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现行案件受理费标准为:

1.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按争议金额收取5‰,最低不少于500元。

2.争议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的,收取500加收超过10万元部分的4‰;

3.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过50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

4.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其请求的数额与实际数额有出入,应以实际数额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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