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协商还可以走工伤吗
时间:2023-02-18 14:11:51 4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一定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协商后不一定可以走工伤程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是要符合上下班的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必经路线、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及机动车事故等情况。只有满足工伤条件才可以走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对于工伤如何处理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就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申请。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5、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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