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志愿者的资格有明确且严格的限制。首先必须符合自愿、无偿、死亡这三个条件。然后需要去申请登记,可以是本人或直系亲属到市红十字会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并签字,然后拿着《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到公证处公证。最后在器官捐献志愿者出现病情恶化时,家属或医生护士需通知市红十字会。
我国对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的资格有明确且严格的限制。首先要成为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必须是符合自愿,无偿,死亡这三个条件。器官捐献志愿者首先要去申请登记。可以是本人或直系亲属到市红十字会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并签字,然后拿着《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到公证处公证。最后等到器官捐献志愿者出现病情恶化时家属或医生护士通知市红十字会就可以了。
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的条件包括: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自愿签署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
另外,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人体器官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这表明,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并不意味着可以进行人体器官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
综上所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签署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人体器官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
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签署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人体器官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体器官。
《器官捐献简介》
一、咨询
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
二、登记
此次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捐献登记要到市红十字会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三、签字
1.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2.由捐献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未成年的捐献者捐献器官必须经父母同意并代为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需要志愿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成年子女、监护人)同意签字。如果没有登记的,在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书面形式捐献器官。
3.《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经公证处公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
四、时间
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时间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接收医生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器官捐献者在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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