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1497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中海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改制的批复》(银监复[2007]569号)批准,以200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中海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2亿元,总股本为12亿股,原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发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由于上述变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起人签署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名称预核准后,公司于2007年12月26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仍为310000000002538。
现将相应事项列示如下:
中文全称: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onghaiTrstCo.,Ltd.(英文缩写为ZHTC)
公司住所地:上海市中山东二路15号7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公司经营范围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后,原中海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及承担。
特此公告。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全文5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