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时效有哪几种
行政诉讼时效有三种: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止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三、行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吗
行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仍然受理,但可能会败诉。
讼时效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促使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而设置的。中国诉讼时效采取的是胜诉权丧失说。也即诉讼时效届满,实体权利未消灭,但丧失了胜诉也即获得司法保护的可能。
全文5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