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什么时候赔偿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申请赔偿调解的,应该自收到认定书10日内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间出具
基于不同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也不相同,具体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移走还可以理赔吗
可以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发生财产损失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移动车辆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道路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对事故车辆的现场位置进行拍照或标记,以固定证据,使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岗位位置报警:
机动车没有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或者与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碰撞的。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驾驶员必须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道路外的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司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亡,不能移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全文8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