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修期一般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防水工程为五年,给排水管道和电气管线等为两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可以约定。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商品住宅是否有保修期,保修期从何时开始计算
保修期从何时开始按照规定,商品房保修期从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上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规定,开发商承诺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下述期限: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由开发商与购房者自行约定,所以购房者应督促开发商将约定条款写进合同中,以后发生质量问题才能有据可依。
最后,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等灾害以及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损坏,不在开发商的保修范围之内。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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