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期限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算起,并且使用期限是七十年。而期限到期之后的续租是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并且也要缴纳相关标准的续费即可。
一、房屋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房屋期限从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开始算起,使用期限为70年。而房屋是附着在土地上的,所以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屋使用权也就成了问题,这时居民必须续交土地使用费,从而延长土地的使用时间,这样房屋就可以继续使用下去。
房屋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般来说,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时,楼盘还没有开发,有的甚至几年之后才能开发,那么等居民入住时,房屋产权年限也就不足审批下来的年限了。
二、房屋期限到期了怎么续
房屋期限到期了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三、房屋期限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期限到期后的处理方式有自动续期和申请续期。如果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的费用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规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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