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吗?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权利,不是"物”,也就更谈不上是不动产了。
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是非常重要严肃的一件事情,无论对于个人还是企业来说,土地使用权都是其宝贵的一份资产。土地在法律上的界定是属于固定资产,而且是不动产;因为土地无法因归属人的意志搬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
二、不动产物权包括哪些内容
不动产物权包括所有权、地役权、地上权、永佃权,典权和抵押。不动产物权通过登记公示,未经登记不具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由于抵押贷款的投资,不动产证券化,因此动产和房地产之间的差异往往被稀释。在社会主义国家,永佃权已经被废除,典权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根据中国《民法典》,除了永佃权和典权,还有其他的房地产权利。
三、不动产登记包括哪些权利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全文6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