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带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2、户口簿、身份证;
3、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由内勤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所属派出所提交申请并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符合规定,申请手续齐全,当场办理完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中山分局治安大队88052195
西岗分局治安大队88052387
沙河口分局治安大队84548113
甘井子分局治安大队88052903
旅顺口分局治安大队86612938
高新园区分局治安大队8805375984457607
金州分局治安大队87837088
开发区分局户籍87935716
保税区分局治安大队87180625
瓦房店市公安局85770736
普兰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83134692
庄河市公安局户政大厅89725710
长兴岛分局治安大队85284597/85284789
长海县局治安大队89882464
花园口分局治安大队89128299
其他联系电话见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7:00分(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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