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没有区别。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甲、乙与丙达成的民事赔偿协议违法。
甲、乙二民警在未办理治安拘留手续的情况下,以寻衅滋事为由将丙送至拘留所,甲、乙是行使行政职权,丙是行政相对人,给丙造成损害的,属于行政侵权,而不是甲、乙个人的民事侵权,甲、乙与丙之间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在甲、乙以非法拘禁罪被指控的刑事诉讼中,丙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原审的处理是正确的。再审中甲、乙与丙私下达成的民事赔偿协议违反了民事法律的规定。如果在行政赔偿中对甲、乙赔偿的10万元予以扣除,就等于承认甲、乙与丙的赔偿协议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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