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设立旅行社的条件及经营范围
时间:2023-06-09 17:52:12 1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设立条件:

1)外方是旅行社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

2)外方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设立独资旅行社,要求投资方年旅游经营总额在5亿美元以上;

3)外方是其本国或本地区旅游行业协会的成员;

4)具有良好的国际信誉和先进的旅行社管理经验;

5)最低注册资本为250万人民币,不得在国内在设分支机构;

6)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7)持相应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8)遵守中国法律及中国旅游业的有关法规;

9)中方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最近3年无违法或者重大违规记录,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经营范围:

1)入境旅游业务;

2)国内旅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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